中国商业数据网

  • 报告
  • 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产业 > 政策法规 > 能源电力 >

税务总局出台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

2016-09-07 14:09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出台办法称,自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据了解,《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

    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出台办法称,自今年9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纳税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据了解,《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税收遵从、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

    出口企业评定为一类企业的均要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并建立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等。

    对于一类出口企业,税务机关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国税机关经审核,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其余三类的办结时限也均有缩短,总体上,出口退税整体进度进一步加快。

    新办法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出口企业被评为一类,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体现了管理类别将会根据企业守法诚信情况而实行动态调整。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商业数据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sales@cn-bigdata.cn)、可电话(400-87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