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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

2016-09-07 14:10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发改委近日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规划》指出,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 《规划》要求,建立实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发改委近日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规划》指出,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

    《规划》要求,建立实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公开募捐行为。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确保实现慈善组织宗旨。推动完善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和支持条件,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活动。

    《规划》要求,创新慈善载体,探索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协调制定慈善信托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加大捐赠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支持建立一批废旧纺织品再生基地。

    《规划》要求,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组织实施好“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支持捐赠人对捐赠的慈善项目冠名纪念。鼓励慈善行业和高等院校开展慈善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举办各类慈善交流展示活动。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发挥“中华慈善博物馆”展示、教育功能。

    《规划》还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依托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快统一信用代码建设。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强化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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