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数据网

  • 报告
  • 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产业 > 政策法规 > 能源电力 >

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土地计划管理亟待调整

2016-09-07 14:19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施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这是《管理办法》自1999年施行,继2004年、2006年之后作出的第三次修订。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指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前,各省区、市可按不超过上一年度的50%预先安排使用;保障农村居民申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施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这是《管理办法》自1999年施行,继2004年、2006年之后作出的第三次修订。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指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前,各省区、市可按不超过上一年度的50%预先安排使用;保障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区域以外的水面用地,不占用计划指标。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近年来,每年六七百万亩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无疑是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重要条件。同时,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土地计划管理亟待调整。魏莉华表示,此次再度修订,是对以往的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

    魏莉华表示,此次修订,将以往年度计划指标年初、年中、年末分3次下达,改为每年一次性下达,减少了年度计划指标调整的频率。为了解决每年计划指标下达的时间相对滞后、与地方实际用地需求存在一定程度不匹配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在计划指标下达前,各地可以按照上一年度计划指标总量的50%预先安排使用。另外,对节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各地可以在3年内结转使用,这就增强了地方使用计划指标的灵活性。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商业数据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sales@cn-bigdata.cn)、可电话(400-87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