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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区土地利用特点分析

2016-07-19 12:01  来源:商业数据网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南宁高新区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的土地面积817.75hm2,其中已达到开发条件的土地面积738.49hm2,土地开发率为90.31%。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4]。南

    内容摘要: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南宁高新区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的土地面积817.75hm2,其中已达到开发条件的土地面积738.49hm2,土地开发率为90.31%。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4]。南宁高新区于1988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2007年12月,南宁高新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665.49hm2,占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78.13%;已建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5.85hm2,占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4.21%;尚未建成土地(包括储备用地、水塘和农田等)116.41hm2,占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13.67%;不可建设用地全部为河流水面,共33.98hm2,占开发区土地总面积的3.99%。

    从南宁高新区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结构看,公共用地(含科研文教用地)和交通用地所占比例较大,工业用地率偏低。造成这种用地结构特征的主要原因是受高新区区位条件(位于城市主城区范围内,行使部分城市职能)和建区前土地利用情况影响。南宁高新区所处地区是南宁市教育、科研用地最为集中的地区,另外,快速环道等城市主干道从高新区穿越,加上内部交通设施已接近完善,交通运输用地占已建成城镇用地的比例较大。受教育科研用地和交通用地量较大的影响,南宁高新区建区以来可用的工业土地就非常有限。

    南宁高新区成立前,已供应土地330.03hm2,其中供应工业用地20.03hm2,工业用地率仅6.07%;成立后,新增城镇建设用地335.46hm2,其中工业用地115.59hm2,工业用地率34.58%。南宁高新区土地利用具有如下特点。

    1 土地资源总量小

    南宁高新区批准的规划面积为8.51km2,在我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位居38位,相当于53个高新区国家级平均面积的一半,作为目前广西经济实力最强、发展前景最好、辐射能力最强的开发区,其用地规模与地位、功能相比无疑是逊色的。

    2 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南宁高新区除不可建设土地以外的土地面积817.75hm2,其中已达到开发条件的土地面积738.49hm2,土地开发率为90.31%。未达到开发条件的土地有35.85hm2的农村建设用地,43.41hm2的农用地和9.18hm2的储备用地。

    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中,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29.31hm2,土地供应率98.76%。已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665.49hm2,土地建成率91.25%。已在建土地63.82hm2,无闲置土地。

    南宁高新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为5351.21万元/hm2,高新技术用地产出强度为10517.94万元/hm2,这两项指标在广西6个国家级开发区中位居第一位。与广西产出效益位居第二的桂林高新区相比,工业用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是后者的1.07和1.50倍。

    3 高教科研用地比重大

    南宁高新区位于南宁市的科研文教中心,汇集了31所综合性大学及高等专科学校和17家自治区级科研院所。高教科研用地达到187.88hm2,占高新区总面积的22.06%,占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的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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