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4 20:29 来源:财经网 编辑:admin
财经网讯 6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三种类型。
其中,优化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上海、苏南、环杭州湾等地区;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苏中、浙中、皖江、沿海部分地区;限制开发区域主要分布在苏北、皖西、浙西等的部分地区。
规划指出,优化开发区域要率先转变空间开发模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扩大农业和生态空间;重点开发区域要强化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适度扩大产业和城镇空间,优化农村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绿色生态空间;限制开发区域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施城镇点状集聚开发,加强水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与建设,维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稳定。
长三角城市群主体功能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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