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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分

2016-08-24 20:35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上海市人民政府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根据相关规划目标,到2020年上海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 《意见》指出,上海市将统

上海市人民政府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根据相关规划目标,到2020年上海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

《意见》指出,上海市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切实加强户籍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居住证和落户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到2020年,上海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上海市将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转型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突出人才的市场发现、认可、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特殊人才引进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平衡衔接。

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投靠落户政策的统筹平衡,建立统一的投靠落户政策,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同时,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

在提升公共服务方面,上海市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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