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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生轻微事故应挪车 不撤现场即日起将加强处罚力度

2016-08-24 18:46  来源:法制晚报  编辑:admin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婷)法晚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为有效遏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保障道路畅通。即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应挪车不挪车的事故当事人当罚必罚。 交管部门强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婷)法晚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为有效遏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保障道路畅通。即日起,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自行撤离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应挪车不挪车的事故当事人当罚必罚。

交管部门强调,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及时取证,拒不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对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将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处以200元罚款处罚,记3分;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以及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一并处罚。(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而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事故当事人并未遵守此项规定立即撤离事故现场,而是长时间占用道路纠缠事故责任、协商损害赔偿,造成道路严重堵塞。从交管部门对近年来造成道路拥堵的成因分析看,21%的交通拥堵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

据交管局事故处相关负责人员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仅造成车物损失,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应当固定证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但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或事故当事方存在“机动车无号牌的、驾驶人无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的”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交管部门提示:事故当事人可采取以下办法快速处置交通事故。

1、使用APP处置:当事人可以使用“北京交警APP”中的“事故e处理”软件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同步自动上传到交警、保险共享平台,即可撤除现场。对没有安装APP软件的当事人,符合快速处理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也可用手机、照相机或摄像机等,从能够反映现场状况的不同方位、车辆接触的部位等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自行协商解决或拨打122报警。

2、122报警指导:除使用APP处置外,当事人可以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接警员会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对于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会通知您采用手机照相等方法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对符合自行协商解决的会指导您自行协商解决,对于不符合自行解决的会告知您自行取证撤离现场后由交通警察处理。

拨打法制晚报热线电话:010-5216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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