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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纷至沓来 环保行业风云际会

2016-08-30 18:52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政驱动环保行业扬帆远航   十二五期间环保政策纷至沓来   十二五规划,是首个对环保行业的各细分领域推出切实政策的五年规划。期间出台了新环保法、三大防治条例(土十条即将出台)、诸多环保标准、第三方环保服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政驱动环保行业扬帆远航

  “十二五”期间环保政策纷至沓来

  “十二五”规划,是首个对环保行业的各细分领域推出切实政策的五年规划。期间出台了新环保法、三大防治条例(“土十条”即将出台)、诸多环保标准、第三方环保服务、PPP 等多项重要政策。

  并购此起彼伏加速行业整合

  2010 年起,环保行业各细分领域的并购事件此起彼伏;2015 年,环保行业并购潮又达到了一个新高峰。2015 年我国环保企业行业预计发生并购案超百起,交易金额达400 亿元。从海外并购案来看,我国环保企业对外投资步伐加快,截止2015年10 月,已发生10 例海外并购案,并购金额也达到了26.4 亿元。

  就行业主要并购案例进行总结,在交易买方方面,以启迪桑德、首创环境为首的大环保平台尤为活跃;并购标的方面,以环境设施服务、污水处理和资源回收类企业较为多见。通过大规模的并购,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行业龙头显现,行业格局将更加明朗。在环保行业逐渐成规模化、集中化发展,细分领域的协同作用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大环保平台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受投资者青睐。

  “十三五”期间环保行业景气依旧

  宏观政策层面

  2015 年10 月29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在第五条“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中对环境问题提出了以下的具体说明:

  推动低碳、能源改革——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

  水资源治理与检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土壤修复——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环境监测与控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生态环境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自九五规划,我国就相继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发展战略。自“十二五”规划之后,环保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

  “十三五”规划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面对经济发展的新趋势、新挑战,“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我国未来发展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将绿色发展作为发展理念之一,体现了国家层面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对能源、水资源、土壤等细分领域的具体规划也给环保行业带来了新增长点。

  行业层面

  环保行业自近年来受到国家政策和人民生活的普遍关注,推动着行业的加速发展。2005-2014 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总体呈上升态势,自2005 年的2000 亿增加至2014 年的9576 亿,总投入额翻了近4 翻。但是,如此,我国对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额还不够。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 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发达国家在20 世纪70 年代环境保护投资已经占GDP 的2%以上,其中美国为2%,日本为2%~3%,德国为2.1%。因此,我国环保投入还有待增加,若投入比例为2%,则按照2014 年的环保投资总额计算,还需投入3017 亿元。

  根据环保部等三部委的联合调查,2011 年,全国环保行业从业单位23,820 个,从业人员319.5 万人,年营业收入30,752.5亿元;至2014 年,从业单位数增至25710 个,从业人员增至328 万人,营业收入增至39810 万元。按照国家规划要求,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则到2015 年,总产值将达到4.5 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随着“十三五”规划即将到来,环保规划将从过去污染物总量控制单一目标转变为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目标,并与气、水、土、固废多个领域的大行动计划无缝对接。同时由于国家对环境监测日益重视,环保行业将迎来多个主题投资机会,此外还有国家对节能环保类PPP 项目的大力支持,整个环保行业趋势仍旧向上。来自政策驱动的内生性增长和跨区域的外延性增长持续利好环保行业的未来发展。

  企业层面

  受行业政策的利好影响,2015 年环保企业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根据申万分类,对公用事业中的环保企业进行统计,201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上升28%和52%,行业平均销售毛利率为3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启迪桑德以41.58 亿元的营业收入居首位,其销售毛利率为33%,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5%,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1%。水务龙头万邦达增长最快,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4%,净利润同比增长115%。

  随着行业景气度提升,环保企业为谋求长久发展,纷纷拥抱资本市场。在今年 IPO 出现暂停的情况下,新三板更是成为众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首要目标。11 月,证监会宣布IPO 重启,其中有一家主营设备的环保企业华自科技。而相比之下,环保企业纷纷涌入新三板,据E20 环境平台的资料显示,今年3 月-到9 月半年的时间里,成功在新三板上市的环保企业一共有22 家。而10 月份以来,又有21 家环保企业或是获得新三板挂牌批准进行公开转让,或是正式提交挂牌申请。这些企业涉及固废处理、、大气治理以及综合及产业服务等领域。

  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环保企业的一大问题,阻碍企业的业务发展和规模扩大。而上市作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可以快速的帮助企业解决资金流问题,帮助做大做强。环保企业联姻资本市场,给企业未来发展注入了动力,有助于环保企业拓展业务,谋求更大的发展潜力。

  污水处理:从“增量”到“提质”,污水处理迎来行业新天地

  “水十条”发布促使行业标准趋严

  在环保行业各细分领域中,水务最先得到发展。“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是水务领域发展壮大的时期,十年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处理能力显著增加。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数量显著增加,从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座,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间,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率。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也稳步提升,2014 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015 年4 月16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是我国治理水污染最重要的纲领性文件,包含10 条76 项238 条具体措施。区别于以往文件,“水十条”不再停留在以减排量和排放标准为目标,而是直接将水体的改善程度作为考核标准,包括诸多硬性指标,各项要求可量化、可考核、规定截止时间、落实到部委负责,彰显了政府实现“美丽中国”的决心。

  “水十条”工作目标:到2020 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 2030 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水十条”主要指标:到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 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 个百分点左右,、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展望当前,水务领域已趋于成熟,供水总量超过 6000 亿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从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亿座;城镇供水接近饱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90%以上。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水务行业的发展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水十条”政策的出台,给水务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15 年11 月,环保部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首次进行修订。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增加了污染物项目;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调整了污泥稳定化与无害化控制要求,增加了“细菌总数”指标;取消污泥农用的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更新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等。在“水十条”的顶层设计下,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对于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从以前年度的“增量”转化为“提质”,标准更加严格,为城市污水处理量的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吹响号角。

  展望“十三五”,我们认为,污水处理行业的首要目标在于对黑臭水体的治理。随着今年9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订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正式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被纳入到监管平台,受到强烈关注,也表达了对于水污染治理的决心。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涉及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厂改扩建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治理、海绵城市等诸多问题,工程巨大且复杂,而其中也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容量,为水务企业带来发展机遇。

  其次,在污水处理量日益提升之时,作为其后端污染物的污泥并未得到适当的处理处置,随着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趋严,污泥处理将迎来行业机遇。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污泥处置的市场空间约在300-400 亿元。再次,国家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关注度提高,农村环境治理的机遇和空间也将逐步打开。在污水处理方面,与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快速提升相比,小城镇、农村污水处理的发展相对滞后,在一二线城市污水处理市场日渐饱和,农村和小城镇水环境污染治理会有更大发展空间。此外,随着对污水治理的深化,大小城市排污费的提升对污水处理企业为构成实际利好,有助于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治理项目备受瞩目

  在我国,黑臭水体大部分是劣 V 类水体。上世纪80 年代,发达国家基本已没有劣V 类水体存在,而在我国,七大流域、地级市中黑臭水体现状依然广泛存在。

  2014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国控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占2.8%,Ⅱ类占36.9%,Ⅲ类占31.5%,Ⅳ类占15.0%,Ⅴ类占4.8%,劣Ⅴ类占9.0%。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省界水体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4.9%、16.5%和18.6%。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地下水中,全国202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监测点总数为4896 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点1000 个。水质为优良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0.8%,良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25.9%,较好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8%,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5.4%,极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16.1%。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等,个别监测点有砷、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水十条”中,对我国淡水环境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 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 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 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从我国水环境质量现状和形势来看,在“九五”之前,大概上个世纪 80 年代、90 年代,我国水环境质量是恶化的趋势,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才有所改善。目前,要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水十条的相关规定,任重而道远。“水十条”的正式发布,明确了黑臭水体治理领域的具体规划:2015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 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今年9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在11 月底前,各省完成本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上报,并规定从明年开始,将定期通报各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在政策逐步趋严的情况下,各省市已经展开自查,落实地方黑臭水体政策及规划。

  未来,黑臭水体在我国拥有广阔前景。以我国地级市及其建成区数量为 1000 估计,每个区平均20 条中小河道,每条河道平均2000 万投入计,到2020 年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4000 亿。结合近日的相关政策法规,E2O 研究院初步预测,将管网新建改造、污水厂改扩建升级、雨水初期污染和其他面源治理、海绵城市、畜禽养殖治理等与黑臭水体有关的投资均考虑在内的话,未来几年内全国各城市投入资金需求将不少于5000 亿元,黑臭水体治理市场空间广阔。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趋严带动污泥处理发展

  污泥处于污水处理产业链的后端,是城市污水处理后的产物,含有病原体、虫卵、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经有效处理处置,极易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二次污染,然而经过得当的处理,污泥又可以作为肥料、建材等资源循环利用。

  2014 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量达383 万吨,如果按1 万吨污水产生5.6 吨湿污泥计算,城市湿污泥产生量为2143 万吨。目前我国污泥处理主要呈现处置率低和行业集中度不高的特点。根据E20 平台对污泥处理企业已投运规模的统计,截止2015年10 月,前15 大污泥处置企业的年处置量为275 万吨,处置率仅为10%;其中无锡国联、江苏绿威和北控水务的处理量居前三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18%、1.63%和1.32%。此外,通过各企业在建处理规模数据来看,江苏绿威、中法水务和北控水务三家公司的在建能力分别为1000 吨/日、500 吨/日和300 吨/日,项目完工后将增加各自的处理能力和市场渗透率。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在“水十条”发布的前夕表示,到2015 年,全国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70%,日处理规模10 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实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到2020 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85%以上。而我国目前实际的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不足30%,行业未来的路还相当漫长。2015 年11 月,国家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进行修订。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的要求,污水厂应对污泥自行或者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对出厂污泥提出了含水率和细菌总数等控制项目,同时取消污泥农用的控制指标。意见稿的出台正式启动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将在“十三五”期间带来300-400 亿市场空间。

  污水处理费提高利好污水处理企业

  2015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对污水处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2016 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 元,非居民不低于1.4 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 元,非居民不低于1.2 元。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并在3 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从现状来看,目前居民与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均在标准之下。截止 2015 年10 月,我国36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不到0.9 元/吨,仍为达到政策中设定的0.95 元/吨;36 个城市中,达到标准的仅有10 家,沈阳、太原、长春、吉林等市仅不到0.6元/吨,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尚有较大的上调空间。

  2015 年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再次贯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中对于环保行业强调,要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自上述政策出台之后,全国已有多个城市相继行动,对现行污水处理费进行调整。受政策影响以及污水处理提价的利好,已有企业享受到了切实收益。日前,光大国际旗下光大水务宣布,光大水务(博兴)获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上调光大(博兴)污水处理项目的污水处理费17.3%,并已于2015 年7 月项目完成扩建及提标改造后正式执行。未来,环保行业将进入“全付费”时代,或促使环境服务的价格翻倍,从而提升污水处理企业弹性,提高盈利能力。农村污水处理市场空白尚待填补

  2012 年4 月,《“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 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85%,县级市70%),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随着“十二五”规划接近尾声,污水处理行业大规模的设施建设也已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 90%以上,发展空间有限。而在建制镇之下的普通乡镇,污水处理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尤其是农村地区。虽然过去几年间,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的数量和比例都在不断增加,但是至2014 年,处理比例仍不到10%,而县城和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已达80%和90%以上。农村既是环境污染的重灾区,也是环境保护的薄弱地带。当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进度缓慢、效果不理想,存在着欠缺管理和标准、技术良莠不齐、设施经不起时间检验等诸多问题。

  2015 年,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纷至沓来。2 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包括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 4 月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计划》中也提出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11 月最新出台的“十三五”规划中也将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纳入其中;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了《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是十部门第一次以联合发文形式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开展。可以说,该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农村地区环境的治理带来革命性的转变。住建部农村技术北方研究中心副主任范彬认为,农村污水治理需求庞大,服务人口约为 5 亿乡村人口,可以拉动巨大的市场和投资。“投资需求如果按照未来30 年5000 元/人计算,则需要2.5 万亿元的投资。运行成本按照60 元/人/年计算,则需要300 亿元/年。”

  固废处理处置:行业竞争加剧,关注项目优质的环保大平台企业

  垃圾焚烧发电市场集中度提高

  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而城市周边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垃圾焚烧发电可使垃圾体积减小 90%,重量减轻80%,是对垃圾进行减量最为彻底的一种方式,是垃圾处理发展的趋势所在,垃圾焚烧发电成为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和发展的产业。

  2012 年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和规范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2012 年3 月28 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 元/千瓦时。2012 年4 月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划到2015 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而对应的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从2010 年8.96万吨/日,增加到2015 年的30.72 万吨/日,累计同比增长242.7%。“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投资总量达2,636 亿元,而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投资达到8000 亿元,较“十一五”期间翻两番,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0%,是环保行业整体投资增速的2 倍。

  2005-2014 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显著增加,由2005 年的791 万吨增加至2014 年的5560 万吨,增加了6 倍之多。据E20 研究院统计,2014 年度全国已投运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18.9 万吨/日,其中,杭州锦江以22250 吨/日投运规模、接近12%的市场占有率,居行业首位,光大国际、中国环境保护、上海环境等业内龙头企业紧随其后。

  12-14 年,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增速在40%以上,项目毛利率相对较高。项目收益由两部分组成:政府补贴(即垃圾处理费)与发电上网电费。近3 年,由于环保企业大规模的跑马圈地,为拿项目争相降低报价,行业垃圾处理费不断下行。

  2015 年5 月,山东新泰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垃圾900 吨),此次中标的垃圾处理补贴单价仅为48.00 元/吨,较招标公告公布的预算控制价65 元/吨降低了26%,中标价格在国内垃圾焚烧行业属较低水准。8 月11 日,绿色动力宣布以26.8元/吨的垃圾处理费,拿下安徽省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 月30 日,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预中标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5 亿元,垃圾处理费中标金额为26.5 元/吨。早年业界认为合理的垃圾处理费为 160 元/吨,两年前行业建议坚守的平均水平为80 元/吨。目前,行业平均水平是60-80 元/吨,在成本相对较低的内陆城市,较为合理的水平为30 元-50 元/吨。环保企业愈演愈烈的“价格战”只会使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不断下降。我们预计,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经过了近几年的跑马圈地,随着规模大、收益高的优质项目减少,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利润增速将迎来拐点。

  在这种情况下,行业将开始分化,项目质量高、运营成本低的大固废平台更易受到青睐,致使垃圾焚烧发电的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更具规模化。2014 年垃圾焚烧发电新增市场份额的数据证实了这一趋势。在新增市场规模上,行业排名前14 家企业新增7.8 万立方米/日,占市场份额的近80%。

  危废处理市场放量增长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化学工业、炼油工业、采矿工业、金属制品、医药行业等部门,以及日常生活过程中。《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分为47 大类、544 种。其中石油加工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危废产生量约占40%,特别是农药、染料等精细化工行业产生的大量高浓度母液、危险废渣等,一旦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2005-2014 年间,我国危废产生量和处置量均呈上涨趋势。从环保部《中国环境统计公报》每年披露的危废产生量来看,危废产生量从2005 年的1162 万吨增加到2014 年的3465 万吨,其中2011 年之前申报口径是一年产生危废10 千克以上的纳入统计,2011 年开始则是一年产生危废1 千克就要纳入统计,因此环保口径变化使得危废量从2010 年1587 万吨激增至2011年的3431 万吨。

  目前,我国危废行业还非常不成熟,在统计和监管方面都存在着较多问题。例如,危废行业的地下产业链在我国普遍存在,这些进入地下产业链的危废量并未计入环保部发布的数据中,因此我国实际的危废处理需求量远比统计数据反映的更加巨大。此外,近年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不当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跨区域的工业废料违法倾倒事件频频发生,一般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转移,最后倾倒在农村。

  由于危险废物行业在国内市场的兴起时间比较晚,并且在前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危废行业在经验和技术上存在短板。不仅如此,由于行业投入资金规模较大,并且进入危废行业须取得相应资质,要取得危废资质需经过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这使得国内获得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不超过2000 家,数量较少。

  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对危废行业的关注有所体现,相继出台了对危废行业的政策意见和规划。

  目前,危废行业的秩序还较为混乱,大规模的并购重组将使行业格局逐渐清晰,出现分化。未来,危废行业的市场空间辽阔,加上名录之外的和隐藏在地下的危废产生量,初步估算应该有实际在1 亿吨左右。随着对危废行业监管的趋严,我国危废行业将迎来放量增长,处置量和处置率都有望大幅增加。

  垃圾清运业务迎来蓝海

  过去的将近十年间,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稳步增长,垃圾清运需求也相应增加。此外,从市容环卫专用车数量变化来看,我国对垃圾清运的规范也在提高,从2005 年的6 万辆到2013 年的将近12 万辆,增加了近一倍。垃圾清运处于垃圾处理产业链的前端。垃圾处理行业在中国快速发展的 10-15 年间,与末端处理环节相比,收运环节落后了10 年。

  垃圾清运一般由地方环卫局或城市管理局负责。例如,北京市的垃圾清运工作主要由北京环卫集团来承担,属于国有独资企业,承担着北京市区和部分郊区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降尘、冬季扫雪铲冰、夏季防汛、清除非法小广告以及重大活动的环卫服务保障任务。对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就城市已有的收运体系而言,并没有多少市场空间。将现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完全市场化,并没有实际的动力来源。而将回收工作越来越多的纳入到环卫系统,整个收运环节作为一个完整的回收处理产业链的前端,则对处于产业链后端的垃圾处理企业意义重大。

  目前,环保行业内已有公司开拓垃圾清运市场。其中,启迪桑德是较早布局的企业之一,利用在垃圾焚烧方面的经验优势取得垃圾焚烧业务的同时,推进环卫清运一体化的业务,拓宽产业链。公司表示,对于环卫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将通过对环卫作业、垃圾分类收集进行智能化管理,实现环卫信息化智能管控;实施环卫服务机械化新能源化作业,建立城乡一体的统一收运、清运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作业环节智能调控。

  餐厨垃圾处理处于上升通道

  我国居民十分注重饮食,是名副其实的“餐饮业大国”。从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来看,支出比例最多的是食品,2013 年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31%,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的支出还将继续增加。2010-2014 年,我国收入不断上升,2014 年全国餐饮业收入达27860 亿元,同比增长9.7%;15 年1-2 月全国餐饮营业额超过5079 亿元,同比增长11%,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李亚光预计今年全国餐饮业营业额将超过3 万亿元。

  在高速发展的同时,餐厨垃圾也迅速增加。餐厨垃圾是指家庭、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料。统计显示,我国餐厨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比重大致范围为37%-62%。2010-2014 年,我国餐厨垃圾产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中国主要城市每年产生餐厨垃圾量不低于6000 万吨,大中城市垃圾产生量惊人。以北京为例,2014 年,北京餐厨垃圾产生量达到每日2600 多吨,较2008 年日产生量1200 吨增长了1 倍,7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4%。

  餐厨垃圾的流向有多种途径,其中很少一部分进入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正规的处理,其余多数流入到养殖场喂猪和非法作坊炼制地沟油。餐厨垃圾中含有的危害物质,借助各种非法渠道重新进入食物链回到人体,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猪牛羊等家畜容易感染人畜共患的病症,如口蹄疫等;地沟油中含有大量致癌物质,长期食用可导致肠癌、胃癌、肝癌等致命疾病。

  随着餐厨垃圾地下产业链的曝光逐渐增多,国家相继出台有关政策,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进行了规范。随后,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政策,纷纷对区域内餐厨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将餐厨垃圾的地下产业链切断,使其更多的流入正规途径进行处理。

  相关统计研究表明,地沟油的利润空间在 3200 -4500 元/吨之间,是餐厨垃圾处理后生物质柴油利润的3~4 倍。正是由于地沟油的非法暴利收入,给政府开展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带来了诸多阻力。即使是在一些地方设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然有非法私收私运的现象存在,导致很多已经建好的餐厨垃圾场存在“吃不饱”的现象。未来,只有通过更严格的规范和立法,才能建立餐厨垃圾处理行业有效的市场秩序。而一旦形成正规的处理模式,餐厨垃圾市场将被迅速打开,处理需求将增长数倍。

  按照我国城镇人口平均产生餐厨垃圾 0.15kg/人/天测算,每天全国城镇餐饮垃圾产生量约为10.7 万吨,每年全国城镇餐饮垃圾产生量约为4000 万吨。中国固废网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餐厨垃圾处理能力为8200 吨/日,有效处理的比率不到10%。根据我们对全国部分餐厨垃圾项目投资情况统计,单位投资金额50-60 万元/吨/日,假设未来60%餐厨垃圾得到处理,潜在市场容量约400 亿元。

  目前国内处理餐厨垃圾的前八大企业分别为普拉克、山东十方、青岛天人、嘉博文、江苏洁净环境、启迪桑德、北京机电院、宁波开诚生态。排名前八的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处理能力合计为5210 吨/日,共占据约42%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的普拉克市场占比仅为8%左右。从试点城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来看,多为地方性的餐厨处理企业,项目投资方和承建方都呈现出非常分散的特点,尚无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龙头显现。随着餐厨市场的逐步打开,行业将会出现整合,拥有处理技术与经验的企业将具有先发优势。

  大气治理:超洁净排放打开行业天花板,大气治理仍需万亿投资

  脱硫脱硝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全国范围内大气环境普遍不达标,雾霾持续的状况下,大气环境治理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期间得到了广泛重视,政策与标准的相继出台也推动了该领域的快速发展。根据领域层面来区分,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分为脱硫、脱硝、除尘三大领域。近几年随着汽车使用量的急剧上升,汽车尾气防治逐渐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受到重视。大气污染治理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脱硫、除尘、脱硝、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设备和原料产业,下游主要是相关领域的主要运营产业。“十一五”规划期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发展脱硫领域,脱硫设备在“十一五”规划期间得到发展,市场达到一定程度的饱和状态;“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的重心转向脱硝领域,脱硝设备及其运营产业迎来发展的高峰期。

  2005-2014 年间,我国大气污染投资额呈上升趋势,自2005 年的200 亿增至2014 年的近800 亿元,增加了近4 倍,尤其是2013 年度,与以前年度相比迅速上升,体现了对大气治理的需求十分紧迫;从大气污染设备产量来看,14-15 年相比以前年度翻了一番,且还维持在较高水平。在投资带动的情况下,我国大气脱硫脱硝的治理也有了一定成果。从环保部历年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来看,2005-2014 年间,我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有了明显降低,从2005 年的2600 万吨降低至2014年的不到2000 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自“十二五”期间开始公布,自2011 年度的年排放量2400 万吨降低至2014 年的2000万吨,脱硫工程有了明显成效。

  超洁净排放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

  十一五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中,火电行业按目前的标准除尘和脱硫方面达标率已为 90%以上。虽然我国排放标准的出台趋于严格,但是距离欧盟的标准仍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国家近期在脱硫脱硝领域又进一步出台了相关政策,打造大气污染治理的“超洁净排放”。

  2014 年7 月,最新版《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其中对厂三大最重要排放指标: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规定,都达到甚至超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重点地区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标准分别为50 mg/m3 和100 mg/m3,超净排放标准达到了35 mg/m3 和50 mg/m3。超洁净排放的提出,为脱硫脱硝行业进一步打开了市场空间。无论是新建还是改造,国内主流环保企业都掌握了成熟的超低排放技术。加之国家环保政策的鼓励与支持,大气治理的超低排放市场前景将非常广阔。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节能减排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环保行业发展的原始驱动力。从国外经验来看,政府对的重视和大规模投入一般发生在工业化后期。在前十年已有努力的基础上,“十三五”规划期间,大气治理领域将会显现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成果,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大气治理仍存万亿投资需求

  2015 年11 月,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发布首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分析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需求共计1.84 万亿元,与之前预计的1.7 万亿增加了8%。其中,优化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4 个任务类别的投资需求分别为2844.00 亿元、14067.66亿元、915.44 亿元和615.72 亿元;京津冀、、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分别需要2490.29 亿元、2384.69 亿元与903.58 亿元。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防治是重中之重,而京津冀作为大气污染的重灾区,需要近一半的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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