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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草案未公开征求意见,更未被安排二读

2016-09-07 16:19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证券法》修订工作将继续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工作规划将就证券法修订作出安排。 自《证券法》修订工作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以来,去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证券法》修订工作将继续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中,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工作规划将就证券法修订作出安排。

    自《证券法》修订工作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以来,去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该修订草案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确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同时,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尊重了证券行业的自治与创新,突出了监管者的简政放权,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提高了失信惩戒力度。

    当市场期待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荡,让立法前景变得不再明朗。知情人士透露,本次修法内容多、变动大,修订草案中的细节,市场反应较为敏感,内部需多次探讨予以确定,再加之股市的异常波动后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证券法》的修订安排向后推迟。

    “同时,资本市场的各项改革措施正在推进当中,不排除将会推出一些有关于资本市场改革路径的顶层设计,一些创新改革需摸着石头过河,这对《证券法》的修订和调研进程也有所影响。”该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年初推出后又被暂停实施的熔断机制让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认识到,资本市场的改革和立法细节需非常慎重,以确保改革路径更符合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多重因素作用下,截至目前,《证券法》修订草案未公开征求意见,更未被安排二读。

    按照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改革、推进改革的原则,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用授权的形式,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让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安排,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具体事项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惯例,法律修订需经过三读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在一读和二读之间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一般来讲,修订草案的意见征求时间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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