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数据网

  • 报告
  • 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产业 > 政策法规 > 电子电器 >

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有望陆续发布

2016-09-07 16:30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五个落地一个待发 国企改革配套文件出台进入下半场 近期,国企改革1+N系列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出台,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正在督促各相关部门抓紧推进配套改革文件出台。一位来自国资系统的人士透露,年底前,配套文件有望全部发布。 据梳理,自9月13日以来,《

    五个落地一个待发 国企改革配套文件出台进入下半场

    近期,国企改革“1+N”系列配套文件正在加紧出台,记者日前获悉,国务院正在督促各相关部门抓紧推进配套改革文件出台。一位来自国资系统的人士透露,“年底前,配套文件有望全部发布。”

    据梳理,自9月13日以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5个国企国资改革文件正式发布。

    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该文件也有望于近期正式公布。

    虽然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未正式印发,但其被认为是国企改革基础性文件,顶层设计改革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列为首要改革任务,并且提出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三项重点任务。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把国企分成公益类和商业类是此轮国企改革的亮点,也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分类是整个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基础,这决定着国企改革的全局,更涉及未来要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国企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应该是《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最重要的亮点。”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表示,按照顶层改革方案,公益类国企以后应朝着一个特殊性的企业打造,而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企业;而商业类国企应该朝着市场化的方向改革,商业类国企可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对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国企按照分类推进改革,未来改革空间非常大。”

    除已经发布的上述五个改革文件以外,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有望陆续发布。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商业数据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sales@cn-bigdata.cn)、可电话(400-87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