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数据网

  • 报告
  • 资讯
当前位置: > 区域 > 浙江 >

浙江乡镇综合市场的合理化产权结构模式研究

2016-07-19 11:46  来源:商业数据网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综合市场的建设资金总额及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但综合市场的产权不宜采用招标方式出售给报价高的投资者,否则普通乡镇居民将没有能力分享到综合市场的产权投资利益。 乡镇综合市场宜实行政府控股下由辖区居民参股的股份制形式

    内容摘要:综合市场的建设资金总额及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但综合市场的产权不宜采用招标方式出售给报价高的投资者,否则普通乡镇居民将没有能力分享到综合市场的产权投资利益。

    乡镇综合市场宜实行政府控股下由辖区居民参股的股份制形式。建设乡镇综合市场需要兼顾公益性及经济性功能要求,升级改造成综合市场需要投入的巨额建设资金不应当而且也不可能全部依靠乡镇财政投资实现,这需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

    综合市场的建设资金总额及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但综合市场的产权不宜采用招标方式出售给报价高的投资者,否则普通乡镇居民将没有能力分享到综合市场的产权投资利益。

    综合市场的产权分割要细,份数要多,每份投资的数额起点要低,能使辖区普通居民都有能力购买综合市场的投资股份。

    辖区居民参与农贸市场的投资入股,这不仅能够解决市场建设所需要资金问题;更主要的是,由此能够使居民成为综合市场的股东,提高居民参与市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还能够促进居民到市场购物消费,使市场有更加稳定的消费者群体;居民成为市场股东又能够使市场经营管理中更有效的实行民主监督。
 

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和适用性等作任何的陈述和保证。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中国商业数据网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马上与本网联系更正或删除,可在线反馈、可电邮(sales@cn-bigdata.cn)、可电话(400-877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