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6 13:07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文章标签:特种纸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1、行业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造纸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产业规划、产能规划,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审批行业相关事项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制定各类环境保护标注、基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等工作。
中国造纸协会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对会员单位进行自律管理,促进造纸行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主要职能为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开展技术咨询,发展与外国同行业组织的联系,建立国际间市场信息网络;开展国际间技术、经济、引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出口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新技术成果展览活动,定期提供国内外造纸工业发展的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特种纸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 发布单位 | 施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修订 | 2015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2009年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 2008年4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 2008年6月1日 |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 国务院 | 1993年9月1日 |
关于防治造纸行业水污染的规定 | 国务院环保委员会、轻工业部、农业部、财政部 | 1989年1月1日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 国务院 | 2005年12月2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造纸和印染行业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 环保部办公厅 | 2013年11月27日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0年2月6日 |
造纸产业发展政策 | 国家发改委 | 2007年10月15日 |
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林业局 | 2011年12月30日 |
资料来源:资料公开整理
(2)主要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改委2011年4月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特种纸行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10月发布的《造纸产业发展政策》,造纸产业技术应向高水平、低消耗、少污染的方向发展,鼓励研究开发低定量、功能化纸及纸板新产品;特种纸项目以及现有生产线的改造不受规模准入条件限制。根据《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增加纸及纸板新品种,大力发展特种纸及纸板,形成造纸工业新的增长点。重点开发低定量含机械浆的未涂布和涂布印刷用纸,如精制新闻纸、超级压光纸、颜料纸、低定量涂布纸、薄膜涂布胶印纸、机械整饰纸等具有良好彩印性能的纸张;信息用纸,如喷墨打印纸、热敏纸、复印纸等纸品种;食品包装纸及纸板,如液体包装纸板、食品包装专用纸等纸品种;低克重、高强度瓦楞原纸及纸板,如应用于小型和重型商品保护及运输包装的低克重、高强度的瓦楞箱纸板;功能各异技术含量较高的特种纸及纸板,主要包括生活、建材、电气制品、工业过滤器、机械工业、农业、信息、光学、文化艺术、生化尖端技术等领域用纸;引导低碳消费的低白度或未漂白系列环保型纸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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