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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

2016-08-10 16:41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3月25日,环保部公布《全国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机构今年率先完成。 对脱钩工作的具体完成形式,《方案》要求,全

  3月25日,环保部公布《全国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将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机构今年率先完成。

  对脱钩工作的具体完成形式,《方案》要求,全国环保系统具有环评资质的直属单位,可以通过依法将建设项目环评业务整体划归环保系统以外的其他企业,或者由单位职工以自然人出资成立的企业,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的企业性质环评机构,可以依法通过撤回股份、转让股份或者划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退出建设项目环评业务等形式彻底脱钩;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不得作为环评专职技术人员参与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在环评机构参股,愿意继续专职从事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工作的,必须与直属单位及其所属企业解除人事劳动关系。

  关于脱钩时限问题,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三批,在2016年年底全部脱钩或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环保部直属单位的8家今年率先完成;西部省级及中、东部地区各级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机构明年6月底前完成;西部地区市县级环评机构明显偏少、偏弱,列为最后一批完成。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表示,在办理企业性质环评机构脱钩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财务与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申报审批程序,涉及产权交易的应当到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交易,撤销企业应按规定履行企业清算程序,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016年底,环保部将向中央巡视组上报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的报告,并将脱钩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

  按照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的说法,“环保部直属事业单位的8家环评机构,今年率先全部从部脱离,其他地方的分批分期也要全部脱离,逾期不脱离的,一律取消环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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