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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2016-08-24 16:31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此外,张晨光还指出,电解铝企业在统计电耗上有自我调节的空间,所以,《通知》的影响力还要看具体落实情况。 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打出实招。 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称,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已决定自日前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每吨铝

    内容摘要:此外,张晨光还指出,电解铝企业在统计电耗上有自我调节的空间,所以,《通知》的影响力还要看具体落实情况。

    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打出“实招”。

    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称,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已决定自日前起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每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越高的,电价逐级提高。

    今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点名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并部署予以坚决遏制盲目扩张。

    昨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中国将加大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严重产能过剩、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几年之内严禁新开工项目,除非是执行等量或者减量置换的项目。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些地方将执行减量置换,其他地方最多执行等量置换。

    内容选自产业信息网发布的《》

    高电耗“不足总产能6%”

    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表示,根据电解铝企业上年用电实际水平,分档确定电价: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执行正常的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此前,《指导意见》中还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16万安培以下预焙槽,对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大于13700千瓦时,以及2015年底后达不到规范条件的产能,用电价格在标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

    用电成本占到电解铝生产成本的39%~40%。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目的是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减少资源过度消耗,促进电解铝行业结构调整。”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整需要,将阶梯电价适时在其他行业推广。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的政策已酝酿了一段时间,去年年底以来,政府对化解过剩产能的决心和力度都很大。

    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副会长文献军22日在我的钢铁网年会上称,在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方面,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产能退出的就业政策、扩大铝应用鼓励政策等。

    不过,上海有色网(SMM)铝行业高级分析师张晨光告诉记者,目前电解铝的运行产能中,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在13700千瓦时/吨以上的产能有限,约为160万-170万吨,不到总产能的6%。“而且‘铝液’的电解交流电耗要低于铝锭的,即便是铝锭,平均电解交流电耗也在13700千瓦时/吨之内。”张晨光说,“所以能够被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预计将较为有限。”

    此外,张晨光还指出,电解铝企业在统计电耗上有自我调节的空间,所以,《通知》的影响力还要看具体落实情况。

    另一位铝行业资深分析人士也认为《通知》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不大。该人士表示,目前65%的电解铝企业拥有自备电厂,西北地区虽然用的是网电,但由于是新建产能,所用的技术较好因而电耗也较低,“主要受影响的是贵州、四川、河南这一类的老工业基地。”

    要求各地纠正“电价优惠”

    上述分析人士透露,不久之前,贵州取消了电解铝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不少企业即遭关停。事实上,在铝价低迷、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对“纳税大户”的电解铝企业有多种形式的扶持政策,或支持企业与当地电厂达成直购电协议,或有电价补贴、税收返还。

    此次《通知》中就规定,各地要规范电解铝企业与发电企业电力直接交易行为,铝液电解交流电耗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或未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不得与电力企业进行电力直接交易。此外,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对电解铝企业的用电价格,已实行电价优惠的应立即纠正。

    不过,《通知》同时称,(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350千瓦时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对有自备电厂的企业,《通知》称,“要严格执行对电解铝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减免。”对此,上述分析人士认为会增加一部分企业的经营成本,电价约增加0.03元/千瓦时。

    “这部分可能不会导致太多的产能被淘汰出局,但有挺大的意义:说明地方政府不会再给电解铝企业任何形式的电价优惠了,这是未来一个明显的趋势,将产能的去留交给市场决定,利于优化产业结构。”该分析人士称。

    上述《指导意见》中的数据显示,2012年底,中国电解铝产能利用率仅为71.9%,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2%、73.7%、73.1%和75%,均“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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