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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搜易推互联网信托产品 十元起投收益可达10%

2016-08-10 19:43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公开信息显示,已有近30家公司成立信托计划转让平台,但效果并不理想。瞄准这一上级,上海、北京均有互联网平台推出类似业务。业内人士分析,按现有规定,信托产品不能拆分、集资转让,上述做法存在法律瓶颈。面对收益高而流动性差的信托产品的流动需求,互

  公开信息显示,已有近30家公司成立信托计划转让平台,但效果并不理想。瞄准这一上级,上海、北京均有互联网平台推出类似业务。业内人士分析,按现有规定,信托产品不能拆分、集资转让,上述做法存在法律瓶颈。面对收益高而流动性差的信托产品的流动需求,互联网金融再度试水。11月25日,深圳搜索平台高搜易推出一款互联网信托产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受让信托受益权,10元即可起购,收益却可达到10%。

  “相当于二级市场,受让的是已成立的信托产品,转让方质押持有的信托份额实现融资。”高搜易CEO陈康对称,该产品对接已持有信托计划的高净值人群和P2P投资者,撮合双方实现信托受益权转让。

  公开信息显示,已有近30家公司成立信托计划转让平台,但效果并不理想。瞄准这一上级,上海、北京均有互联网平台推出类似业务。业内人士分析,按现有规定,信托产品不能拆分、集资转让,上述做法存在法律瓶颈。

  10元起购信托现身互联网

  11月25日,高搜易推出一款名为“信托宝”的产品,首批三期产品,不到10分钟便被抢购一空,参与购买的投资者已达166人。

  网站信息显示,高搜易的业务模式是与P2P平台合作,前者提供客户,后者提供交易发布的平台,首批共分三期募集资金规模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0%和9.3%,期限均为3个月。第四期产品亦已上线,将在12月1日开始销售,期限3个月,年化收益为9%。

  “产品刚刚上线,平台可能还承受不了太多访问量,所以只发了三个标。”高搜易CEO陈康对称,该产品对接的是已成立信托持有人和P2P投资者,目前只是进行尝试,12月1日之后将会批量推出。

  而购买活跃的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投资门槛低。不同于常见的信托产品高达100万元的认购起点。根据公开信息,该产品最低投资门槛仅为10元,投资期限为3个月至1年,而预期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仍达8%-12%。

  对此,陈康表示,“信托宝”募集资金并非直接购买向信托产品,而是用于受让已经成立的信托计划,实际上是一款信托受益权产品。装让方将信托受益权进行抵押,平台将其包装成一个标供投资人认购。根据计划,每期产品推出之前,都有已成立的信托产品作为质押物,资金募集到位后,再受让对应的信托收益权。

  由于刚刚推出,目前采取的是三方合作模式,信托公司推荐相应产品,合作方负责出资购买并质押,平台则负责销售,最后完成投资者受让。待条件成熟后,信托公司和信托计划持有人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向投资者推荐或转让,无须由合作方购买。

  “每个标都有对应的押品,但不是信托公司直接卖,而是持有人把已经存续的信份额转让出来。”陈康称,其具体流程是,先由另一合作方受让、推荐信托产品作为质押物,投资者则通过认购,进而获得相应受益权。虽然产品由信托公司推荐,但转让人却是其已购买信托的客户,信托公司只是为其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试水信托二级市场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总规模已达12.9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8.7%。虽然收益较高,且刚性兑付至今尚未打破,但流动性差的问题却始终未能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信托业应该开拓新思路,通过,让小资金也可以做信托。

  早在2006年,经银监会批准,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就已经成立,六家信托公司成为会员单位,业务包括信托受益权集中登记、信托受益权转让等。但由于是区域性平台,成立后发展缓慢。近期有消息称,提供信托登记、流转的全国信托登记中心将落户上海。

  嗅到商机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已陆续推出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公开信显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均已开展此类业务。此外,华宝信托、中信信托也分别在官方网站上线“流通宝”、“信惠财富”等转让平台。截至目前,已有近30家信托公司在官网设置了转让平台。

  “信托二级市场还没形成,转让只能在内部进行,一般都是投资者自己找受让方,私下签个协议就卖了。”北京某信托公司人士表示说。受知名度和覆盖面等因素制约,这些平台效果并不理想,而且信托公司平台转让的项目,大多是本公司业务,受让方也是已有客户,存在受让方过少、交易量小的问题。

  而互联网信托产品并非高搜易首创。在此之前,上海、北京均有平台推出此类业务。如上海一家名为梧桐理财的P2P平台就推出了信托质押融资产品。不同的是,高搜易本身并不经营P2P业务,而是提供P2P产品搜索。

  “有些高净值客户买了信托,但临时需要用钱,但信托流动性比较差,P2P投资者想买信托有没有足够的资金。通过这种方式,既解决了信托产品流动性,又为投资者找到了投资渠道。”陈康说,目前正式预期合作的信托公司有有两家,后续将与更多信托机构合作。

  陈康还表示,在上述模式下,信托计划原持有人只是通过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转让期限有持有人及产品剩余时间决定,平台则居间撮合交易,实现双方一对多的对接。“实际上相当一个二级市场,不是直接购买,权益也不发生转移,否则就违规了。”

  法律瓶颈待解

  据陈康透露,转让方质押的信托份额为150万元,而其首批推出的三期产品,募集资金仅为60万元,投资者人均认购不足4000元。

  这与此前被叫停的“信托100”极为相似。今年今年4月,北京一家名为财商通的平台,曾推出一款“信托100”的产品,将100万元起步的信托计划,拆分为100元/份起投,但很快就被监管叫停。

  上述北京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产品不能拆分转让,而且只能通过个人对个人、机构对机构的方式进行。高搜易上述做法,可能已经违反监管规定。

  而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看来,P2P投资者专业识别和抗风险能力本来就比较差,但平台并未对此作出要求。而《信托法》明确规定,信托投资应进行合格投资人限制,且不能进行集资转让。

  “很多P2P投资者的资金都是吃饭钱,万一出了问题,很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肖飒分析,由于投资门槛过低,一旦投资者人数超过30人,很容易触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们不是直接买信托,未来要和信托公司脱离公司,而且权益也没有转移。”陈康表示,并未对质押信托份额拆分,只是对转让进行分期融资。大幅降低投资门槛后,投资者投入资金不多,并且可以投资多个不同产品,极大分散了投资风险。

  陈康还称,此前已与多家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合作,研究规避相关的法律和制度风险,已明确提出不会保本保息,如果发生风险,会给进行安慰性的补偿,但不会兜底。

  “不能说这种做法完全不对,但确实处于灰色地带。”上述北京信托公司人士分析,不承诺保本保息某,有利于降低平台法律风险。但却将投资者转嫁给了投资者,一旦发生兑付问题,只能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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