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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航运交易所的发展方略

2016-07-19 11:55  来源:商业数据网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中期(20162020)重点则在于完善珠江航运系列指数,并开发东南亚集装箱、散货价格指数,拓展航运金融保险服务,开发临港大宗商品如煤炭交易市

    内容摘要:中期(2016—2020)重点则在于完善珠江航运系列指数,并开发东南亚集装箱、散货价格指数,拓展航运金融保险服务,开发临港大宗商品如煤炭交易市场、石油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及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加强穗港合作,建离岸金融与结算中心。同时与港新合作,开展高级船员及航运人才的培训与交流活动,搭建船员劳务信息平台,打造东南亚船员劳务交易的信息中心。

    1、建设目标

    按照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与港澳错位发展的国际航运中心,以及《广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细则》提出的建设“集聚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在全球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要求,理性面对国内外航运交易市场的竞争,充分发挥广州的区位优势及南沙建设粤港澳国际航运综合实验区的政策优势,立足广州港航产业基础,广州航运交易所的建设目标为:打造成为立足广州,服务珠三角,连接港澳,辐射东南亚的国际区域性现代航运服务交易中心。

    2、建设内容

    基于上述目标定位,要通过建设六大平台打造六大中心,积极开展口岸服务、船舶交易、临港大宗商品现货与期货交易、航运综合信息、船员劳务、航运金融与结算等六大类业务,实现航运政务服务、航运信息服务、航运商务服务、航运金融服务、航运管理服务、航运市场调节等六大功能。

    (1)建设大通关平台,打造口岸服务中心。依托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口岸通关资源,为会员单位提供“一关三检”配套服务。实行集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报关企业、货代船代企业于一体的“一门式服务”,推进大通关平台建设,打造口岸服务中心。

    (2)建设船舶交易与鉴证平台,打造华南船舶交易中心。依托广州现有的船舶交易市场规模优势,建设现代化的船舶交易信息平台,提供评估、签证、过户、登记等船舶交易“一站式”综合服务,延伸船舶交易产业链条,积极开发船舶配件交易和游艇交易服务,推进船舶交易与鉴证平台建设,打造华南船舶交易中心。

    (3)建设临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打造华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现有黄埔、南沙临港大宗商品专业市场为基础,整合资源,着力推进临港大宗商品现货、期货交易平台建设,在现货市场和各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发展临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使临港大宗商品期货市场成为航运交易所的业务亮点。并积极开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发展航运股指期货等业务,打造华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4)建设航运综合信息平台,打造华南航运信息中心。搭建提供综合信息发布、航运指数与航运交易服务的规范运作的航运综合信息平台,开展船员劳务、船舶交易、临港大宗商品交易、运价运力、航运指数等航运信息的加工与发布,航运公约的宣传与推广,航运政策的研究与咨询等服务,打造华南航运信息中心。

    (5)建设船员劳务信息平台,打造东南亚船员劳务交易中心。搭建船员劳务信息平台,建立一套安全可靠,具有可扩展性、服务性和协调性的网上委托系统,开展船员劳务中介、船员劳务合同备案、船员服务信誉评估发布、船员法律援助及船员的招募、培训、见习推介、职业指导与规划、船员档案、跟踪管理等服务,集交易、服务与监管于一体,打造东南亚船员劳务交易中心。

    (6)建设航运金融国际合作平台,打造离岸金融与结算中心。加强与港澳及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的合作,利用南沙港保税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在航运交易所建设粤港澳航运金融紧密合作平台,优先发展航运融资、航运结算、航运保险、航运衍生品交易和离岸金融业务,着力建设离岸金融与结算中心。

    3、发展策略

    做好航交所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产业发展的高端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以平台建设和重点项目推进为着力点,以航运交易服务功能建塑为核心,以集聚航运要素、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为重点,以船舶交易平台及口岸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搭建六大平台打造六大中心开展六大业务”,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分阶段推进,逐步将广州航运交易所建设成为特色突出、管理规范、功能齐全、运作高效的国际区域性现代航运服务交易中心和航运资源配置中心。

    (1)明确定位,顶层设计为先。要组织专项研究,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做好航交所的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广州航运交易所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广州航运交易所平台建设规划》、《广州航运交易所业务发展规划》、《广州船舶交易中心发展规划》、《广州临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规划》、《广州航运交易所航运指数开发规划》等各专项规划。

    (2)循序渐进,平台建设着力推进。先易后难,以船舶交易平台及口岸服务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六大平台建设。近期(2012—2015)主要以船舶交易、临港大宗商品交易为基础,以大通关平台建设为突破口,整合现有资源和市场,构建航运交易所四大平台,即“大通关”平台、船舶交易与鉴证平台、临港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航运综合信息平台。同时启动航运指数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为航运综合信息平台内涵建设奠定基础,并选择适当时机发布珠江航运系列指数。中期(2016—2020)重点则在于完善珠江航运系列指数,并开发东南亚集装箱、散货价格指数,拓展航运金融保险服务,开发临港大宗商品如煤炭交易市场、石油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及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加强穗港合作,建离岸金融与结算中心。同时与港新合作,开展高级船员及航运人才的培训与交流活动,搭建船员劳务信息平台,打造东南亚船员劳务交易的信息中心。远期(2020—2015)重在进一步拓展金融质押、银行结算、海运保险等金融服务,完善临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及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建成航运服务资源配置高效、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服务环境优良,在东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功能突出的国际区域性现代航运交易服务中心。

    (3)建章立制,保障运作规范。一是政府要加强对广州航运交易所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划管理、资源管理、市场监督职能,体现政府的规划引导和公共服务职责,重视发挥港口航运协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二是要借鉴上海航运交易所、重庆航运交易所经验,创新组织机制,推动广州航交所改制,实行政府引导、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近期要尽快完善交易所内部组织,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及各类业务实施方案,制定交易所组织管理制度与规定,建构运作机制,为航运交易所业务开展创设良好的制度环境。

    (4)加强合作,互补共赢求发展。一是与省市港口航运行业协会、船东协会等行业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实现航交所市场调节与协调功能。二是在船员教育培训与外派、船舶交易、船舶注册及鉴证、航运金融保险及海事法律服务等方面加强粤港澳合作,借力培育和发展船员市场、船舶交易市场及航运金融市场。三是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相关政策框架下,逐步扩大香港以人民币计价的航运贸易和航运融资业务,学习香港在离岸金融业务发展上的先进经验,利用南沙港保税区“境内关外”的政策优势,争取离岸金融试点,允许已开办相应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离岸金融业务部,培育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四是抓住波罗的海航运交易所向亚洲拓展之契机,在运价指数及其衍生品开发及业务方面加强合作,发布珠江航运系列指数及东南亚集装箱、散货价格指数,开发临港大宗商品如煤炭交易市场、石油交易市场期货及航运指数衍生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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