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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新阶段科技体制改革的计划成果

2016-07-19 11:59  来源:商业数据网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专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激发企业创新主动性。 未来十年是建设创新型湖北的攻坚期,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

    内容摘要: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专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激发企业创新主动性。

    未来十年是建设创新型湖北的攻坚期,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为指导,以促进湖北科教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为主线,以建设和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和导向,进一步激发各创新主体的活力,理顺科技管理体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条件,营造创新文化,实现重点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1)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加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制定财政科技投入、科技资源共享、企业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其在建设创新型湖北中的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营造更加良好的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环境。

    (2)建立健全产学研结合机制,进一步引导科技资源向产业一线聚集。产学研合作创新需要集中调整各方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以规范、支持与协调各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动,并为之营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8]。应深入探索产学研结合的稳定形式和长效机制,鼓励产学研联合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立产学研合作资源开放和共享的有效机制,促进合作各方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多赢。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分类考核评价体系,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引导科技人员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聚集。发展技术转移机构、举办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搭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对接的平台,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和深度融合。

    (3)完善企业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巩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专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激发企业创新主动性。把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促进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4)深入推进区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发挥其辐射带动效应。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突破口,全面创新高新区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推动高新区向世界一流园区迈进。发挥东湖高新区的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武汉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争取襄阳、宜昌成为国家自主创新试点城市,引导更多城市走上创新发展的道路,整体推动创新型湖北建设。

    (5)不断完善社会化科技公共服务体系。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为重点,大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拓展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推进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建设和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完善科技图书文献、大型仪器设备、软件开发测试、光电子产品开发测试、实验动物等公共服务平台。以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中小型科技企业需求为导向,引导建立公共科技研发平台、技术检测平台等,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市场化方法参与服务平台建设。

    (6)深化省属科研院所体制改革,激发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推进省属科研院所建立和完善现代院所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善科研院所长负责制,探索建立理事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继续坚持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的改革方向,进一步转变体制和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稳定支持和持续增长的投入机制。支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建立和完善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7)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推进产学研合作机制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和转化机制改革、科技投融资机制改革、科研院所体制改革、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等,促进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有机结合,不断优化鼓励科技创新创业的市场机制与环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科技评价奖励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方式。进一步完善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政策、确定重大科研项目中,充分引入咨询和论证机制,有效提升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与协调沟通,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开放式配置科技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融合,吸引国内外企业、研发机构来湖北省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等,实现借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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