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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与中亚技术转移的具体表现

2016-07-19 12:15  来源:商业数据网  编辑:admin  

内容摘要:应针对不同国家,采取国别策略,在合作目标、合作方式、合作对象上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作效率和效果;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发挥我国的技术优势,主导与中亚各国开展技术转移合作;积极发挥民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非官方的渠道,引进

    内容摘要:应针对不同国家,采取国别策略,在合作目标、合作方式、合作对象上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作效率和效果;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发挥我国的技术优势,主导与中亚各国开展技术转移合作;积极发挥民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非官方的渠道,引进专家和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科技、经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新疆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122个,高等学校所属研究与发展机构25个,企业技术开发机构133个。新疆已建有重点实验室23个,其中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个。全区拥有生产力促进中心24家,同时还建设了精细化工技术研发与转化、特殊环境微生物工程技术、中药民族药技术创新等8个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新疆在石油化工、电子技术、轻工技术等领域有明显的优势。

    农业是新疆的基础产业,也是优势产业,是对外技术合作的重要领域。与中亚国家相比,新疆具有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比较优势,在农业科研与技术应用上具备对外合作的实力。在农业技术合作上,主要有优质品种和特色品种的交换、栽培与养殖模式、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灌溉系统、专用饲料和肥料新产品、优势农业技术开发与示范、现代农牧机具、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十分广泛,合作前景可观。

    在工业领域,新疆与中亚各国以技术和装备的现代化为方向,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以节能降耗和提高效益为目标,在机电工业、轻工业、材料工业、化学工业以及能源工业领域开展科技合作。重点在机电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建筑节能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煤炭清洁利用及煤炭安全监控技术开发、石油天然气化工、煤化工与新产品开发、纺织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开发等方面开展互补合作。

    新疆在依托内地的基础上,加工业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可加大与中亚国家的合作力度。加工业技术优势主要体现在农牧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技术,果蔬加工、保鲜和贮运技术,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的加工工艺和技术,资源综合回收与清洁生产等方面。

    新能源是新疆的新兴产业,具备向中亚国家输出技术的主要是风电与太阳能的装备、储能、与电网的衔接等技术,风电与太阳能的推广与普及。在新能源上,中亚国家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干空气能等方面都具有巨大潜力,但尚处于待开发阶段,是目前新疆新能源产业进军中亚市场的良好时机。

    总之,新疆与中亚各国开展技术转移具有明显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市场优势。一是要在国家的支持下开展与中亚各国的技术合作,联合内地发达省市,发挥全国援疆机制,共同实施面向中亚各国和俄罗斯的技术合作,使新疆成为技术转移的重要通道。二是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扩大技术合作的规模,加强科技合作向产业化方向延伸,以科技合作带动技术合作,实施以高新技术为主体的重大经济合作项目和工程合作项目,实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有机结合。在产业技术与工程技术上,我国具有长期积累、性价比占有优势的系列先进适用技术,在中亚各国中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三是中亚各国目前正处在资源产品出口和制成品进口的发展阶段,是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比较适宜的地区,有利于我国的技术输出。因此,应针对不同国家,采取国别策略,在合作目标、合作方式、合作对象上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合作效率和效果;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发挥我国的技术优势,主导与中亚各国开展技术转移合作;积极发挥民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非官方的渠道,引进专家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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